受奖表彰

1.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曲阜   师范学校被中共山东省委高校   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   教育工会表彰为全省学校民主   管理先进单位
2.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曲阜师   范学校被济宁市总工会授予   "五 · 一劳动奖状"
3.二00五年我校在济宁市第六届   职工文化艺术节活动中,被济   宁市教育工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4.二00五年三月,我校在济宁市   妇联举办的“我学习、我努力   、我健康、我发展”大型团体   操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5.关于在全校开展评选优秀共产   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   进工作者活动的意见
6.三好学生的条件及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及评定办   法;
  共青团评优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7.关于表彰2004年度优秀党员、   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   秀班主任的决定
8.二00三年至二00四年度学生评   优名单
9.关于表彰济宁市教育工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济宁市优秀教育工   会工作者的通报
10.关于表彰济宁市师德建设先   进集体和师德标兵德的通报
11.关于表彰济宁市第三届“创   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   ”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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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阜师范学校委员会文件

党委发 [2000]4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评选优秀

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

活动的意见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为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学校工作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自今年起每年度末在全校广泛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选条件:(附后)

  二、评选方法步骤:

   1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2 、优秀共产党员由党委统一安排,各支部组织评选,比例为党员人数的 15% ;优秀教师由教务处组织评选,比例为专任教师人数的 15% ;优秀班主任由政教处组织评选,比例为现任班主任人数的 20% ;先进工作者由各处室组织评选,比例为职工人数的 15% 。

   3 、各类优秀(先进)评选结果由所属支部、处室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待党委审批后一并公布表彰。

  三、奖励

   1 、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的人员,填表存档,颁发证书,作为今后考核、晋级、评定职称和聘任的优先条件之一。

   2 、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利用宣传橱窗,举办事迹展览。

  四、加强评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评优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支部、各处室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认真组织好评优活动,在评优中要杜绝讲人情、送面子、轮流当选、曲意照顾等现象。通过评优真正把那些积极努力、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同志评出来。全校教职工要讲政治、讲正气、比工作,使评优工作真正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在全校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条件

                               二 OOO 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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