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的条件及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特制定评选“三好”学生的办法。
一、“三好”学生的条件
思想品德好:
1、有理想。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献身小学教育事业的精神。
2、讲道德。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尊敬师长,谦虚诚实,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关心集体,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优良的道德品质。
3、守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和一切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搞好清洁卫生。
5、操行等级为优秀。
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意志坚强,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讲究学习方法。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知识面较宽,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自觉参加早操、课间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
二、评选办法
各班先根据“三好”学生条件由小组评议,初步提出候选人名单,并书面写出候选人的主要优缺点,然后班主任、辅导员会同班委会、团支部综合各小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由全班无记名投票选举,票数超过全班人数二分之一者方可当选。
每学年评选一次,经学生处审查,校长批准,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记入档案。
三、评选中应注意的问题
要充分认识评选“三好”学生的意义,要坚持原则,出于公心,要为整顿班风、校风着想,反对从个人恩怨出发。
掌握“三好”学生标准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防止以“一好”代“三好”。
既要看学生在校表现,也要注意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的表现。
评选要严格按照标准和学校有关规定,既要防止过严过苛,又不能盲目追求数量。
学习成绩优良,是指学习总成绩在班级前20名之内,无不及格学科。
四、评选比例
一年级掌握在班级人数的10%,二年级12%,三年级15%,四、五年20%。
五、表彰奖励
学校张榜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以资鼓励。

                                                  学 生 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