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自本学期开始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办法如下:

              曲阜师范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中专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

1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  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500 元。

3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

4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1) 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 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学校将拟受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6) 由财政部门或学校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个人帐户。

二、专科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

1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面平均为在校生的 28% ,资助标准为每  生每年 1000 元。

3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4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

(1)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2) 有抽烟、喝酒、铺张浪费或高消费行为的;

(3) 为获取国家助学金弄虚作假的。

5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1) 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  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 国家助学金的各额学校按照各班在校生数的 28% 分配到各个班级,由辅导员组织评定;

(3) 学生处结合班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报学  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4) 由学校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个人帐户。